「隆庆二年」徐老师劝说大司徒马森,同意谭二华的练兵之策


《皇明经世文编·卷二百四十五·徐文贞公集二》

【书·与马钟阳司徒】

仆细观兵部诸公,原无练兵之意,故于兵未练之始,即豫计练之无成。夫天下之事,固有为之而无成者矣,然未有不为而自成者也。向来补练所以不效者,只为外无实心任事之人,内亦无考核之实政耳。若严立法程,以三年为限,成则若何论功?不成则若何论罪?彼当事者自当知奋知惧,而吾事亦不患无结果之期矣。今不务此,而但以钱粮不足为忧,万一蓟镇失守,中外骚动。此时虽积财万万,何益于朝廷乎?又如其时欲归咎边臣,则边臣必以不得练兵为解。欲诿咎于户部之吝,则亦仅能挽户部以同罪,而无救于其身。兵部之计,恐未为得也。窃念此疏,公为题覆之首,谬恃素爱,敢私布之,惟公细思焉

二华拟练兵三万人,三万之中,四枝原已给有全料,今所当给者一万八千人。烦以此一万八千人全年料草算计,该银若干,内扣月料若又,实该银若干。若又以今见在马匹,每枝只二千上下,及如二华初议减马为步,计之当又省矣。若又以平时操练,照行粮事例半给,至调遣之时,方与全给当益省矣。大抵练兵自为朝廷计,为部计,非为内阁计,此意士大夫似俱当相亮也。」



谭子理议练兵的事阻力很大,不学无术的某人泪目现在才发现,原来早期徐老师也在背后支持着,户部尚书马森“为题覆之首”,少湖先私下与之通气,意图清晰理据分明,劝说他同意子理练兵的事。徐老师信里的三年为限和开支问题,在谭纶奏疏里都有详细说明。

“计三万人,宜各月给银一两五钱,岁费四十五万,司农告匮,一难也”,考虑到各项费用和隆庆年间的国库收支,反对声音特别多,少湖劝说马森的时候先从练兵成败收效说起。“今不务此,而但以钱粮不足为忧,万一蓟镇失守,中外骚动。此时虽积财万万,何益于朝廷乎?”,这个理由选的角度真好。


坛子里找了一条以防秋期迫的理由,先取浙兵三千打头阵,缓解北兵攻防压力的说辞,接受度挺高如愿许之。

《明穆宗庄皇帝实录·卷之二十》:“又言中国长技无如火器,欲练兵三万必得鸟铳手三千人为冲锋而勒习边人,非迟之一年不可。今防秋期迫,请选取浙兵三千人以济一时之急,期以三年。俟边军既练乃遣,愿留者听惟陛下财裁择。”



先前没有仔细研究过他们的交际,可惜也木有找到往来通信...因为少湖和灵济宫大会联系颇深,按《盱坛直诠》里记述的嘉靖二十三年谭纶登科时,和罗汝芳、徐樾、颜钥、敖铣他们几个一起参加过这年的灵济宫交游论学,要是徐老师这年也去过,那他们认识的蛮早。印象中另一次关联是谭纶丁父忧时,徐阶上疏举荐了他。

谭戚练兵一直有老张的支持,而原来在谭纶刚开始上疏议练兵的时候,也有徐老师的支持周旋。


隆庆二年的七月,徐老师致仕,谭子理也在同月被巡按直隶御史刘翾、巡视山海关御史孙代、巡抚刘应节上疏弹劾异议练兵之事,好奇是巧合么?

又去翻了谭子理遗集,在一封写给弟弟的家书里看到提及少湖罢相的事情,让他也有“乞骸骨”的想法,当然最后还是在蓟镇大刀阔斧地做了很多大事(doge)当时掣肘难行,谋划思虑不得践行之,家书里化用了一句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中的“有官守者,不得其职则去”→“所事尽不得其职则去,孔孟家法自如此也”,表示官吏在其位必须各尽其责,倘若有官位职守却无法尽其职责就应辞去。


《报弟书》:“南中事前尽言之,甚悉持身贵谨、待人贵谦贵敬,更无他说矣。此间事甚掣肘难行,今存翁老师又罢相,兄辈益失所望。防过此秋,决当恳乞骸骨①……”

附注:

①乞骸骨:即指告老还乡,使骸骨得以归葬故乡,见《汉书·卷七一·疏广传》:“满三月赐告,广遂称笃,上疏乞骸骨。上以其年笃老,皆许之”。




最后补个简短的时间线,隆庆二年戊辰(1568)

  • 三月,升纶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金都御史,总督蓟辽保定军务,兼理粮饷。

  • 四月,纶至密云履任新职,有《早定庙谟以图安攘疏》(隆庆二年四月二十四日题)。疏中请调蓟州大名、井陉及督抚标兵3万人,分为三营,由诸将分统训练;建议授戚继光以总〇理练兵之职;请调浙江鸟铳手3000人,作为冲锋破敌之用。

  • 六月,上奏《分立三大营事宜疏》,略谓:“请于蓟昌十路练兵三万人,列为三营。遵化一营,巡抚都御史刘应节提督之;三屯一营,镇守总兵官郭琥提督之;密云一营,练兵都督戚继光提督之。悉受制于总督,不得矛盾同异。

  • 同月,又有《条陈蓟州未尽事宜以重秋防疏》,所奏凡七事:一日议应援,二日明节制,三日议功赏,四日议修守,五日革冒滥,六日禁虚诈,七日广利器。

  • 七月,大学士徐阶致仕,李春芳进首辅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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